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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审核:谢甲涛编辑:陈萌发布时间:2026-05-25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校发〔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度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12月、20266月授予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涉密学位论文不参与评选,延迟上网的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可以参评。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科当学年博士学位授予人数的10%、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2%。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一)论文盲评结果为AAA或AAB;

(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在85分及以上且答辩委员会同意推荐;

(三)学位论文创新成果水平或数量超过本学科专业学位申请标准。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或来源生产实践的关键问题、重大项目,具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方法或实践上有重大创新,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应用价值;

2.论文在理论、方法或实践上有创新点,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行文流畅,表达准确,写作规范。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参评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推荐,于6月1日前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我的学位”“优秀论文申请”栏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学院推荐。(推荐环节采取‘材料初审+择优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

1.6月10日前材料初审

审核论文及学术成果材料,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名单。学院将组织对参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包括复制比检测等),检测未通过的论文不予推荐。未通过初审者不进入后续答辩及推荐流程。

2.6月18日前现场评审会(答辩)

组织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答辩,评定推荐结果(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结果公示

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9月分会),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推荐名单,提出初选名单。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公示与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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