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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朝亮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作者:任伟审核:黄求应编辑:任伟发布时间:2024-08-30

全体昆虫学科研究生: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昆虫学科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更好地培养昆虫行为与资源利用研究相关后备人才,发展昆虫学科优势方向,特在学校设立“朝亮奖学金”。

为做好“朝亮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昆虫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名誉组长:雷朝亮

组长:黄求应

组员:王小平、牛长缨、朱芬、桑文

二、评定对象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昆虫学科二年级(含)以上硕士研究生以及二年级(含)以上博士研究生,不含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金额

1. 年度奖励名额

博士研究生3人,硕士研究生6人。

2. 年度奖励金额

博士研究生6000元/人,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

四、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思想道德素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 学习成绩优异,无课程不及格现象;

5. 勤奋努力,勇于创新,发展潜力较大;

6. 在昆虫行为与资源利用研究方面取得科研成果;

7.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参与“朝亮奖学金”评选。

五、评选办法

申请者提交申请表后,符合申请条件的,根据申请者学习成绩、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进行评分,高者获评。

六、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9月3日12:00前提交《“朝亮奖学金”申请表》(A4打印)及相关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一份)至三综B309办公室辅导员任伟老师处填写报名链接https://jsj.top/f/bIkggH将电子版发送至982802945@qq.com。

2. 学科评选。学院“朝亮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在符合基本评选条件的学生中,按照学习成绩、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昆虫学科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生根据公示结果填写《“朝亮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院上报结果,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5.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6. 向获奖学生发放奖学金。

7. 本评定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昆虫行为调控与资源利用团队所有。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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