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6〕258号)和《华中农业大学2017年校内采购限额标准》(校发〔2017〕37号),为了进一步规范货物采购管理,结合学校货物采购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货物集中采购:相关货物集中采购按照《华中农业大学货物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实施,其具体采购范围及工作流程见附件2。
2.货物分散采购:相关货物分散采购由业主单位报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批后,按照商务谈判、网上竞价和电子商城等采购方式要求组织实施,采购结果报国资设备管理处备案。其具体采购范围及工作流程见附件3。
学校网上竞价系统于2017年6月1日起,改由业主单位采购管理员审核发布采购信息和中标信息,采购管理员由各单位指定,报国资设备管理处在系统中设定。
3.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及审核:其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4。
4. 联系与咨询:汪汉荣 许晶 周海洋
电话:(027)87282631、87281272
地址:华中农业大学丹桂楼112室(国资设备管理处采购科)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货物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2.货物集中采购范围及工作流程
3.货物分散采购范围及工作流程
4.货物采购合同签订及审核流程
国资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