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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植科院2016年研究生学术年会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发布时间:2017-02-19

关于举办植物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研究生学术年会

的通知

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年会于111日下午开幕,年会主题为“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为了进一步营造我院浓厚的研究生学术科技创新氛围,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学术交流能力和综合素质,学院将于11月举办分会场学术交流活动。本次学院年会分为六个部分:开幕式、学术道德与规范专题讲座、前沿与创新论坛、学术报告、科学中的艺术展、师生交流素质拓展。

一、年会主题

   研学守规 科创致知

二、年会时间

  2016101日—2016121

三、年会参会对象

  本学院在读的硕士、博士、留学生均可。

四、年会内容与形式

(一)学院开幕式特邀嘉宾报告

(二)学术道德与规范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

(三)前沿与创新论坛

   1. 前沿与创新论坛---新生班级学术主题交流会:2016级各班邀请优秀研究生进行主题班会。

   2.前沿与创新论坛---实验室学术交流会:学院进行实验室学术报告新闻剪影有奖征集活动。

(四)学术报告

具体分为以研究生的植物保护、栽培生理和遗传育种三个专场的报告,海外老师留学经验学术报告,以及师生交流会,新生走进实验室参观学习等专场进行。同时院里将挑选研究生优秀报告人参加校级学术之星的评选(学术希望之星学校奖励3000元/人)。

(五)科学中的艺术展

  为展现学术之美,进行“微观之美”影像有奖征集活动,届时将展示优秀的影像作品,同时也将展览在专场学术报告中报告人自行制作的优秀墙报。  

(六)师生交流素质拓展

学院将举行以“爱华农、爱科研、爱运动”为主题的“狮山冬季长走”环校活动,邀师生携手“同走狮山南湖路、共赏狮山南湖景”,亲近自然,寓学于乐,促进交流

六、表彰与奖励

(一)研究生学术报告奖(个人):

一等奖: 5%,奖金800/人;

二等奖:10%,奖金600/人;  

三等奖:15%,奖金400/人;

优秀奖:多名,奖金100/人。

(二)优秀墙报奖(个人):

一等奖1名,200/人;二等奖2名,150/人;

三等奖3名,100/人;优秀奖4名, 50/人。

(三)科研积极分子奖:

 评选学术年会科研积极分子若干,200/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优秀组织单位奖(以党支部、班级为单位进行评比):

  “学术年会优秀组织单位”评选10个,奖励300/单位。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会,联系人:

杨媛:18571573551   王洁:13554616886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会

2016-10-29

华 中 农 业 大 学


校研工〔201210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

“学术希望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

为浓厚学校研究生科技创新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研究生教育的贡献力,学校决定每年在研究生中评选“学术希望之星”。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希望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希望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21218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希望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为浓厚学校研究生科技创新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勤于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研究生教育的贡献力,学校决定每年在研究生中评选“学术希望之星”。为规范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获评往届“学术希望之星”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

(二)获得研究生学术年会学院分会的优秀报告人一等奖。

(三)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有很强的科研潜力。读研期间学位论文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在国际权威期刊ScienceNatureCell发表论文,或在华中农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名录规定的自然科学一级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增刊或扩展版上发表的论文及各类“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等文章)。

2.人文社科类在二级(含)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不包括增刊或扩展版上发表的论文及各类“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等文章)。

3.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予以重要批示,并被中央或国务院采纳产生重大影响。

4.以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新药证书”或“新品种审定证书”。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评奖时可视同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5.被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评奖时可视同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研究生“学术希望之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导师和学院推荐

导师对申请者科研成果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审核、评价。学院组织专家评委,对申请者的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院分会报告等情况综合审核,择优推荐候选人。

(三)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希望之星”学术报告暨评选大会。专家组对候选人累积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进行评审,做出综合评价,并投票表决。获得专家组2/3以上票数同意并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授予“学术希望之星”荣誉称号。

四、表彰奖励

学校每年评选出10名左右研究生“学术希望之星”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

凡有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行为,一经发现则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所发放的证书、奖杯和奖金。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21218日印发

附件下载:学术希望之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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