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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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压力灭菌设备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吕瑞凯发布时间:2019-09-06


全院师生:

根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联合下发的通知,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根据要求,容量大于等于30升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均需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两证齐全方可使用。有关部门会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使用,使用人及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2019910日起,第三综合楼停止使用未能取得“两证”的压力灭菌锅。分子楼、油菜工程中心及蘑菇园等相关楼栋1010日起停止使用未能取得“两证”的压力灭菌锅,上述楼栋可集中至第三综合楼灭菌室灭菌,也可以按要求办证后在本楼栋灭菌(考虑到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路程距离,建议本楼栋灭菌设备办证后就近使用,鼓励楼栋内整合共用)。

第三综合楼负一楼设置了灭菌室(房间号D8)灭菌,该室目前设有两台大型灭菌设备,每天可灭菌4800升。该室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了“两证”,并聘请专门的操作人员统一灭菌。现将灭菌室的灭菌服务面向全校各楼栋实验室开放。灭菌服务根据成本(操作人员工资)测算约18/筐,每筐约100升。为了减轻院内各课题组的负担,院内灭菌2019年内暂不收费;院外灭菌正常收费:18/筐,不足1筐按1筐计算。

灭菌室负责人:李老师  17764071983

请各位老师通知本实验室学生。

专此通知。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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