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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9-2020-1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冯梅发布时间:2019-07-03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课程主讲教师申请,开课学院审核,本科生院审批,现将拟设立的本科生教学助教岗位公布(附件1),面向学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上岗条件及要求

1. 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学校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个助教岗位。

2.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需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3.曾经选修过拟申请岗位的课程或相近课程,成绩优良。

4. 研究生申请担任助教工作,应当不影响学业,并报导师同意;

5.助教岗位实行一学期一聘。聘任期间,研究生不得同时担任助管、学生辅导员或其他助教岗位工作;

6.博士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助教岗位职责、考核与津贴

1.研究生担任助教,主要协助课程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随堂测验、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实习指导等辅助教学工作。

助教应听从主讲教师指导,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随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学进度、要求和学生学习状况。

主讲教师不得安排助教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也不得安排助教参与期中期末考试监考和试卷评阅。严禁主讲教师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

2.开课学院负责助教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课程开始前,开课学院可根据课程教学安排,组织主讲教师对助教进行培训,让助教及时了解教学进度、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要求。

课程教学进行中,开课学院应及时召集助教总结分析学生学习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重点。

课程结束后,开课学院对助教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课程结束后,助教应向开课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附件2)及书面总结,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附件3)。助教工作总结是对其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 助教工作量依据课程主讲教师所下达的助教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算,一般不应超过课程额定学时的三分之二。助教岗位酬金标准为硕士生60/学时,博士生80/学时。

三、研究生申请助教岗位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愿的研究生,在充分了解岗位职责、要求的基础上,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附件2),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于79日之前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三综B318,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fengmei@mail.hzau.edu.cn

(二)学院审批。开课学院按照“岗位公开、申请公开、统筹审核录用”原则,对应聘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列入拟聘用名单,并公示。

根据报名条件选拔合适的研究生上岗,选拔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710日前一并报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 2019-2020-1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

附件2.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附件3. 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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