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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危化品并集中管理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通知
作者:审核:编辑:吕瑞凯发布时间:2019-03-27

关于清查危化品并集中管理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通知

院属各实验室(中心):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近期有关危化品管理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1.对现有危化品存量进行清查登记

请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对照附件2《危险化学品(剧毒)目录(2015年版)》、附件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和附件4《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8年版)》对实验室现有的剧毒、易制爆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存量进行清查,329日(周五)12:00之前将存放情况进行登记报告,填写附件5《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盘点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至 zkbg@mail.hzau.edu.cn  ,签字的纸质版交至第三综合楼B319学院办公室。

2.学院集中存放管理剧毒、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4单位联合发布的《武汉市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必须以学院为单位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普通易制毒化学品仍由各实验室“双人双锁”专柜管理。

学院将依照统计的现有存放情况,在下周(具体时间将直接通知给相关实验室)集中安排剧毒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的交接工作,交接之后,全院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将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存放、管理。逾期未交接或实验室仍有留存的将视为私存剧毒及易制爆化学品,由保卫处和公安机关依规处罚。

集中管理的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权仍归原实验室所有,使用前应按照当周用量依需前往实验教学中心申领,领取后在各实验室须严格按照“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且必须有详细的使用登记记录。一周之内未使用完的应交回或按规定进行危废处理。集中存放的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保存期为3个月,3个月之后未使用完的,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按规定进行危废处理。

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转移、运输、保管、领取等各环节均须双人操作。

3.危化品申购审核单院内签字说明

2019年329日开始,各实验室购买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审核单中单位负责人签字部分,请先交至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签字登记后再交分管院领导签字。其他流程规则不变。

请各实验室结合此次清查工作,对照附件1《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在实验室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存放及使用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熟悉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品类、使用和管理要求。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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