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评审细则
作者:审核:编辑:李志强发布时间:2018-04-12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评审细则

 

为鼓励博士研究生产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培养世界一流人才,根据“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学院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的评审细则,负责学院2018年度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名额分配、组织、评审、发放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委员会主任:严建兵、朱正宁

委员会副主任:王满囷、熊海林

教师委员:罗朝喜、朱龙付、郭亮、聂立孝、谢甲涛

学生参与代表:两名,从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选拔;具有中共党员身份,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作物学和植物保护一级学科各一人,由学科推选。

二、申请条件、评选范围、参评成果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科研工作中积极主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3.无学术道德问题,尊敬导师,能在研究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研究生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籍博士生(博士阶段实际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鼓励高年级延期博士生申请。

(三)参评成果

1. 参评指标主要包括科研奖项、专利、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外文期刊仅包含articleletterreview三类;国内期刊收录的“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和少于三千字的文章不在评奖范围之内)、咨询报告、出国参加本学科领域内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口头报告等。

2. 申报内容要求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或以植物科技学院为主建设的重点实验室,第一署名人为申报人(部分奖项、咨询报告和重大科研项目可放宽为主要获奖人或参与人)。

3. 参评成果正式见刊时间应为学生在攻读学位论文期间。

(四)奖励标准

按照学校规定,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资助额度为1/人。

三、评选要求及名额分配原则

(一)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根据学校的要求,综合考虑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绩、学习成绩、论文进展和德育表现等内容。评审细则报送学校研究生院,经审批合格后执行。

(三)学院统筹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的名额分配、评审和发放工作。同一科研成果不得在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的申报中重复使用;受奖励研究生申报本奖励所使用的科研成果可继续用于本年度其他奖学金的申报,但优秀博士生计划与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不能重复享受。

(四)名额分配原则

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名额分配原则上考虑各类别参评研究生总数,同时统筹兼顾各二级学科特点。根据学校下发名额(本年度为55名),其中80%的名额按学生数量比例分配到各二级学科;其余20%名额作为竞争性指标,分作物学和植物保护两个一级学科,参与公开答辩选拔。各学科的名额如下表。

各学科名额分配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分配指标

竞争性指标

作物

育种(作物生物技术,作物遗传育种,生物质能)

23

7

栽培(特种栽培,作物栽培,生理学,生态学,药植)

7

植保

昆虫

5

4

农药

1

植病(植病,微生物)

8

四、评选过程

(一)信息公布

学院面向全院研究生公布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评选通知、评选办法、评审细则、名额分配等相关消息。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具体地填写《优秀博士生资助申请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申报表13份(研究生院、学院、本人各存一份));同时需要提供成果复印件,及提供完整的实验记录(试验记录不合格取消评选资格)。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包括:已发表的学术成果清单、摘要。学术成果和学术论文的复印件(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不超过五篇);发明或实用专利证书复印件;科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选取最能反映科研实力的,不超过五件);出版著作封面、扉页、出版信息、书稿目录复印件等。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三)学院初评

学院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博士生参加复评环节。

(四)学院复评

学院组成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复评。先进行审阅材料方式进行评审,根据投票结果排名,确定每个二级学科非竞争性指标的人选;未入选者,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PPT展示时间为3分钟,严禁超时。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评委在学生答辩后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对于复评时学生导师当评委的情况作如下要求:在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复评环节中,按得票率排序,如研究生导师为评委之一,导师投票结果应不计入该生的得票率。(参考做法:投票时导师必须为自己的学生投票,计算时得票数和评委总人数均减去一个,再计算得票率。)

(五)名单公示

学院对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

(六)奖金及证书颁发

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奖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评审办法

学院按照《植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复评环节。

 

六、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校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时间安排

46日—412日,学院制定并公布评审细则(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需提交研究院审核备案);

419日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424日前,学院进行初评和复评;

427日前,学院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八、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申报表》( 优秀博士生奖励计划申请表.docx),按照设定的表格要求填写,不要随意移动表格栏目,增减页码,填写完毕后A4纸正反面印制。

(二)《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申报表》必须有研究生导师推荐意见和签字。

(三)申请人按本《细则》中四(二)中所规定的内容,提交其他申报材料。

(四)申请人最晚请于41917:00前将申报材料打印版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以“申请人+申请奖项名称+专业+学号”命名,E-mail形式报送至gwl@mail.hzau.edu.cn邮箱,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五)所有申报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申报人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本评选办法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的变更而及时进行修改并通知学生。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植物科技学院优秀博士生资助计划评审委员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可进行补充解释。

(三)联 系 人: 高婉琳、李志强

办公地点:主楼217

联系电话:87283686

 

版权所有:Copyright ©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第三综合楼

邮箱:zkbg

电话:027-87282130

邮编:4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