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植科院资助学生海外交流学习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院拟对2017年暑期海外交流学生实施资助,最后资助金额按照机票、前期资助(大北农)、项目本身支出、在活动中的贡献综合参考确定,其中交换项目因合作双方互免项目费,不予资助。现对拟资助名单与金额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5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陈老师(13545009374,主楼228)
附件:植科院资助学生海外交流学习实施办法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