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所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均在下面文件中列出,请我院2017届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及时查看,按照文件中的要求和截止日期准备好相关材料。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2017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报。
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通知
附件2: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汇总表(无贷款同学填写此表)
附件3: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贷款代偿汇总表(有贷款同学填写此表)
附件4: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