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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及财务报销的相关规定
作者:审核:编辑:发布时间:2017-10-11

                             

 

各位师生:

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学校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清单见附件1)需统一采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采购。新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申购流程见《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申购流程》(附件2),请遵照执行。

同时根据计划财务处通知要求,自2017年10月10日起,各位老师在报销实验材料费时需要在材料清单上注明此批材料是否含有危险化学品。如有危险化学品,报销时则需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申请购买审批表》(附件3),如未按学校规定流程私自购买的将不予报销,同时报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失职责任。为加强审核工作,计划财务处将对实验材料报销业务延迟10个工作日付款。

请各位老师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管理进行查漏补缺,做好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存放及具体使用管理工作。

管理要求: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分类存放在符合安全标准的场所(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保险柜)并实施重点监管,警示标识明确,并根据种类和安全特性,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水、防爆、防腐蚀、防盗等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和双人使用。

涉及危化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使用的实验室人员应建立管理台帐和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存量,要保证危化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领用后的管理、使用、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院办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易制毒化学品目录(2016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1版)+危险化学品(剧毒)目录(2015版)

附件2: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申购流程

附件3: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申购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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