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研究生主要评选项目(四)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十大阅读之星、十大运动之星、十大文艺之星、十大创新创业之星
2、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3月24日下午四点前将申请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李志强老师邮箱814108278@qq.com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校青〔2017〕8号)文件要求,为更好推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以下项目由各学院团委推荐候选人(集体),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
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优秀专职团干、十佳团支书、十佳班长
(二)以下项目校团委统一下拨指标(含研究生)到学院,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评选:
先进集体:五四活力团支部
先进个人: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百名阅读积极分子、大学生百炼之星
(三)以下项目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评选:
先进集体:星级学生社团
先进个人:十佳会长
(四)以下项目由研究生团工委推荐候选人,校团委统一组织评选
先进个人:十佳大学生、十大阅读之星、十大运动之星、十大文艺之星、十大创新创业之星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该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把“五四”评选作为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先进典型的事迹挖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成才氛围,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发展。
(二)评选项目1-3由各学院团委统筹,名单报校团委;评选项目4由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将资料报送研究生团工委,研究生团工委组织评选,评选结果4月3日前报校团委。
(三)十佳大学生、十大阅读之星、十大运动之星、十大文艺之星、十大创新创业之星由各学院报材料到研究生团工委,学院每个项目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人。
申请先进个人需提供申报表、1500字的事迹材料、能够反映事迹的获奖证书、资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yjstgw2016@163.com。(无需提交纸质版)
通知文件及表格模版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3月24日(星期五),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办公地址:丹桂楼211室
联系方式:027-87287176
工作邮箱:yjstgw2016@163.com
研究生团工委
2017.3.15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及通知链接:(http://tw.hzau.edu.cn/ggl/201703/t20170314_103084.htm)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青〔2017〕8号
关于开展2017年“五四”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研究生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增强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支部
2.五四活力团支部
3.大学生理论学习先进集体
4.星级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
1.优秀专职团干
2.十佳大学生
3.十佳团支书
4.十佳班长
5.十大自强之星
6.十大创新创业之星
7.十大阅读之星
8.十大运动之星
9.十大文艺之星
10.十佳会长
11.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12.百名阅读积极分子
13.大学生百炼之星
二、工作实施
评选实施细则参见附件,星级学生社团、十佳会长的评比工作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应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注重扩大团员青年的民主参与,要以基层团委为单位,在广泛发动、个人(班级或支部)申报、学院评审的基础上产生上报学校的候选集体或个人。
(二)各基层团委对本次评选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宣传动员,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材料。
(三)各基层团委要把“五四”评选作为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切实加强先进典型的事迹挖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成才氛围,促进广大团员青年全面发展。
四、材料要求
(一)书面材料。各基层团委需提交纸质版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电子文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需提供1500字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与汇总表分类整理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hntw@mail.hzau.edu.cn。
(三)本通知及表格模版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4月3日(星期一),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五四”评选活动实施细则
2.“五四”评选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3. 五四活力团支部、理论学习先进个人、百名阅读积极分子、大学生百炼之星申报名额(含研究生)
4.“五四”评选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