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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应用真菌学科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审核:编辑:张涛发布时间:2022-04-06

遵照“杨新美应用真菌研究发展基金”的设立宗旨,为引导和激励应用真菌学科师生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高水平学术探索,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提高华中农业大学应用真菌学科的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等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为3万元/项。

二等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国内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为2万元/项。

三等奖。本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区域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为1万元/项。

优秀奖。本学科领域其他较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奖励标准为0.2-0.4万元/项。

二、以上成果均必须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需提供业界通行公认的证明材料。奖励面向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及教职工。

三、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学校和学院已有配套奖励,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之列。

四、学科每年召开奖励评审会议,评定上年度的获奖成果,并在学科内部予以公示。

五、本办法奖励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完成的科研成果,后续奖励方法再行修订公布。

六、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华中农业大学应用真菌研究所。



华中农业大学应用真菌研究所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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